高壓電場中的防護
高壓電場中的防護,其目的在于抑制強電場對人體產生的不適感覺,減小工頻電場對人體的長、短期生態效應。
工頻電場中的電擊反應:
- 暫態電擊:就是在人體接觸電場中對地絕緣的導體的瞬間,聚集在導體上的電荷以火花放電的形式通過人體對地突然放電。流過人體的電流是一種頻率很高的電流,當電流超過某一值時,即對人體造成電擊。這種放電電流成分復雜,通常以火花放電的能量來衡量其對人體危害性的程度。能量閾值(mj)zai 0.1時處于感知狀態,0.5~1.5的范圍產生不適,閾值達到25000會造成肢體損傷或死亡。
- 穩態電擊:在等電位作業和間接帶電作業中,由于人體對地有電容,人體也 會受到穩態電容電流等的電擊。電擊對人體造成損傷的主要因素是流經人體的電流 數值。
流經人體的電流控制水平:制訂iec標準時,曾提出人體電流應控制在100μa之內,前蘇聯在制訂屏蔽服標準時,認為人體位移電流允許值為60μa,美國提出控制人體的Z大電流在40μa 之內,加拿大提出控制在50μa內,我國的規定認為,屏蔽服內流經人體的電流不得大于50μa。
人體表電場強度的控制水平:如前所述,人體皮膚對表面局部場強的“電場感知水平”為240kv/m。據研究,人員在地面時,若地面場強為10kv/m,則頭頂Z高場強為135kv/m,小于“電場感知水平”,是足夠安全的。帶電作業時,在中間電位、等電位或電位轉移時,體表場強會遠遠超過這個值,則需采取防護措施。我國《帶電作業用屏蔽服及試驗方法》標準中規定,人體面部等裸露處的局部場強允許值為240kv/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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